住宿型長照機構補助-申請資格和流程

 

 

 

 

入住天數需要實際入住機構內,天數累計超過90天以上;如果是保留床位,就不算在天數內喔!

文/愛長照編輯團隊

衛生福利部規劃長照2.0升級計畫中,就在108年9月12日正式推出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,在《住宿型長照機構補助 衛福部今年上路了!》文章已有摘要,朋友們還是覺得不夠詳細嗎?來來來!看這邊!衛福部還有幫大家彙整成圖表,看得更清楚唷!

▍ 機構補助方案3條件

先告訴大家,如果有符合補助條件,每人每年最高補助金額6萬元,會1次性以匯款或記名支票發給申請人,而最重要的是家人是否有符合條件呢?務必要同時符合這三項:

1. 入住機構類型
2. 入住天數
3. 申請人納稅狀況
(下面再繼續各別介紹囉~)

✔ 條件一:入住之機構類型

家人住的機構必須是「住宿型」,也就是需要符合這7種類型之一:

1.  一般護理之家
2. 精神護理之家
3. 老人福利機構(除安養床外)
4. 身心障礙機構
5.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榮民之家(自費失能養護床、自費失智養護床)
6. 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(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/證明者)
7. 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

機構
(圖片來源:衛生福利部)

✔ 條件二:入住天數

入住天數需要實際入住機構內,天數累計超過90天以上;如果是保留床位,就不算在天數內喔!

機構
(圖片來源:衛生福利部)

✔ 條件三:申請人納稅狀況及其補助金額

補助金額,按申請人的「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」採階梯性補助:

1. 無申報資料或所得稅率0%-補助60,000元
2. 所得稅率5%-補助54,000元
3. 所得稅率12%-補助45,600元

機構
(圖片來源:衛生福利部)

▍ 申請時間和流程

✔ 申請時間

只要108年1月起入住滿90天以上,且申請人(機構住民或機構簽約人)訂有排富條款,即可在108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提出申請,在今年(108年)就可以領得補助;如於11月15日之後申請者,則在明年(109年)領得。

✔ 申請流程

1. 準備申請書、入住機構契約書影本及繳費收據影本(申請人為使用機構者本人或機構簽約人)。
2. 向最近1次入住機構、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申請,進行審核、所得稅資料比對。
3.  匯款或寄送記名支票給申請人。

機構
(圖片來源:衛生福利部)